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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保用品包括什么

劳保用品包括什么

劳保用品包括:安全帽类、呼吸护具、眼防护具、耳部护具、防护鞋、防护手套、防坠落具等。
劳保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扩展资料: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1、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现改为特种劳防用品安全标志证)。

科学理地配备、运用劳保用品,不但能够杜绝事故发生后引发的经济损失,而且能够提高工人的工作效率,提高使用单位的经济效益产出,减少使用单位在人力资源等各方面的费用投入。为此,我们必须从以下两点出发点考虑:

1、舒适性

劳保用品为了达到效果,都是在人体上增加屏障、增加负担。如果为了有防护的效果,过于笨重累赘,那么不但人会感到难受疲劳,而且会因为这个影响工作效率,缩短工作时间,从而影响到工作的产出、企业的经济效益。

2、 可靠性

如果劳保用品没有作用,无法防止意外伤人,那么在劳保用品上无论花了多么少的钱,都是浪费。事故发生后经济损失发生了,再便宜的劳保用品,也是需要花钱的。所以,劳保用品一定要可靠安全,使工人在操作中可以得到保障。这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减少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2,劳动保护用品有哪些

劳动保护用品有,工作服、工作帽、围裙、口罩、手套护腿、防毒面具、防护眼镜、防护药膏、防寒用品、防晒防雨的用品等。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了保护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用于防护有灼伤、烫伤或者容易发生机械外伤等危险的操作,在强烈辅射热或者低温条件下的操作,散放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者大量粉尘的操作以及经常使衣服腐蚀、潮湿或者特别肮脏的操作等。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者减轻人身伤害和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提供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也不得购买、使用超过使用期限或者质量低劣的产品,确保防护用品在紧急情况下能发挥其特有的效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什么制度

特殊的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是我国一项新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要求。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实施,受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对其核发的安全标志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辅助性、预防性措施,不得以劳动防护用品替代工程防护设施和其他技术、管理措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三证为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我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三证制度,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除了应具有生产许可证外,应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出具产品合格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在出厂前应接受地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抽检,检验机构按批量配给安全鉴定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由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两部分组成。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验验收。进口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我国规定取得安全标志标识。法律依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以下十大类:(一)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头部伤害的头部防护用品。(二)防御缺氧空气和空气污染物进入呼吸道的呼吸防护用品。(三)防御物理和化学危险、有害因素对眼面部伤害的眼面部防护用品。(四)防噪声危害及防水、防寒等的听力防护用品。(五)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手部伤害的手部防护用品。(六)防御物理和化学危险、有害因素对足部伤害的足部防护用品。(七)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躯干伤害的躯干防护用品。(八)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损伤皮肤或引起皮肤疾病的护肤用品。(九)防止高处作业劳动者坠落或者高处落物伤害的坠落防护用品。(十)其他防御危险、有害因素的劳动防护用品。

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什么制度

法律分析: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险的个人防护用品。它又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第八条 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当按其产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生产和自检,出具产品合格证,并对产品的安全防护性能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