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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11年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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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1年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由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是全日制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学校。联系电话:010-58807962。网址:www.bnu.edu.cn。



    第三条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北京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校长担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纪监委、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五条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监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七条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八条 北京师范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结合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往年计划数量等因素,确定分省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九条        录取原则



1、按照进档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分数级差的确定以调档线上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一般在2分以内。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要求达到2A。对进档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分数依据实考分,等级按A+A+、A+A、AA的顺序。



2、在高考实考分(江苏:实考分和等级)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或教育部政策规定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 



3、报考英语、日语和俄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且必须参加英语口试。日语和俄语专业作为小语种放提前批录取。



4、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在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5、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经我校考核认定的拟录取保送生及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含保送生)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7、与我校签订协议的艺术特长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所签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8、经我校考核合格的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9、经我校考核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特长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2011年北京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10、运动训练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运动训练专业本科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11、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在满足以下条件:高考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普通类理科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含专项成绩)不低于80分(100分制)的情况下,按照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12、为选拔职业信念坚定、乐教适教的优秀新生接受师范生免费教育,我校2011年招生将在个别省份(见省招办公布信息)实施“免费教育师范生入校选拔”试点:入学一个月内,经新生个人申请,学校专家组考核合格者即可转为免费教育师范生,其余新生作为非师范生在原录取专业学习。



13、体检标准按我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制定的《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招生体检实施细则》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

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3)
提示:

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3)

第三部分 就学环境

  ●奖励、资助项目众多 激励学生刻苦学习

  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优秀学生,北师大每年约有120名,每人奖励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北师大每年约有250名,每人奖励5000元;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北师大每年约有1100名,按经济困难情况给予每人1000—3000元的资助。

  北师大还设立奖助学金40余项,其中包括20余项奖学金和20余项助学类项目。奖学金项目既包括由学校设立的十佳大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专业奖学金、竞赛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勤工助学自强奖、优秀毕业生奖及各种单项奖学金,也包括各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奖学金,如宝钢教育奖学金优秀学生奖每年6名,每人奖励5000元;励耘优秀学生奖学金每两年评选一次,设有一、二等奖共18名,每人分别奖励4000元、2000元;京师校友金声奖学金每年25名,每人奖励2000元。每年获得各种奖学金的学生比例超过40%。社会赞助助学类项目包括唐仲英德育奖学金、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明远奖学金、星巴克助学金、新长城奖学金、雁行助学金以及资助免费师范生的中国国际文化交流英华奖助学金等,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中心,可为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北师大每年招收免费师范生,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交学费、住宿费,每月补助生活费400元。招收国防生,国防生享受国防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0元。除免费师范生外,其他学生享受政策性补贴,每人每月60元。

  ●国家助学贷款为家庭贫困学生就读提供保障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实行的一种信用贷款。因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费用的学生,入学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贷款申请金额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贷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政府财政给予100%补贴,毕业后利息及罚息由学生本人支付。贷款学生毕业后即开始按月偿还利息,毕业后两年内开始归还贷款本金,六年内还清。毕业后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可申请延期还款,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提交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上级部门)开具的关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原件;未成年人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监护人手写并签名的同意学生申请贷款的同意书;学校和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图书馆馆藏丰富 现代化水平高

  始于1902年成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图书室,历史悠久,馆藏丰富。现有馆舍建筑面积近2万平方米。设有三个分馆和18个学科资料室。新图书馆正在建设中,并将于2010年投入使用。

  截止2009年底,馆藏书刊总量近380万册,中外文期刊近4000种。数字化资源丰富,引进国内外大型学术数据库近240个,电子图书近百万册,自建多种特色数据库,兼顾文、理,共同发展,注重数据库的学术性和专业性。通过引进、自建、共建等多种途径,建成了一批覆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数字资源。

  馆藏特色鲜明,精品荟萃。藏有清末以来政府及各地有关教育事业的法规、文件、图表、报告等,对中小学教科书有全面收藏,可为研究我国教育史及近现代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重要资料。古籍线装书藏量3万余种37万余册,其中馆藏善本3280余种;尤以地方志类和丛书类书为特色,其中省志82种、府志186种、州志215种、县志1800余种,丛书古籍1300余种。版本最早的为南宋刻本,另有元、明刻本,丽江府罗春的金泥写经本《大乘妙法莲花经》更属艺术珍品。馆藏羊皮封面装帧西文图书为18—19世纪乃至更早的西文古籍。

  主要提供如下服务:手机图书馆、图书外借、科技查新、查收查引、文献传递、代查代检、定题服务、文献检索课、专家讲座、入学教育、用户培训、无线上网、异地还书、光盘外借、馆际互借、新书推荐、专业书展、急书快递、电子资源阅览和复制装订等。

  ●食宿条件便利 保障学生需求

  安全、卫生、和谐、便利的住宿条件

  学校非常重视对学生公寓的建设工作,秉持“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全面实行管理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的物业化管理。学生宿舍管理中心为提升管理水平,制定了按ISO9000要求的考核与培训制度,实行量化考核管理,于2005年11月通过了ISO9000的质量认证,从而使学生公寓的管理更加规范化和程序化。

  新生自愿选择是否携带被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可为新生代订床上物品,并设有大小洗衣房,为学生提供洗涤服务。

  宿舍内配有电话、电扇以及功能齐全的配套家具。宽带网络通至每间学生宿舍。会客大厅清新典雅并设有报刊架和桌椅。楼管员以长辈的温心关爱着每位入住同学,文明勤奋的服务员提供周全的前台和清洁工作。学校每年投入可观的资金对整洁、和谐的宿舍进行奖励,并定期对宿舍安全进行培训和督查。

  宿舍管理中心下设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和学生有线电视台两个优秀学生组织,并对贫困生提供众多的宿舍管理勤工助学岗位。

  品种丰富、质优价廉的学生餐饮服务

  北师大后勤集团学生餐饮中心是专门为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饮食服务的单位,中心下设有新乐群食堂、学五食堂、员工食堂、实习餐厅、清真食堂、学生之家、合利屋餐厅、三生石茶吧、西饼屋等多个餐饮服务部门。可以为广大师生提供从日常基本大伙、中炒、小炒到零点、宴会包桌等多层次的餐饮服务。

  学生食堂与餐厅环境整洁、设施齐备,食堂为同学们就餐提供公用餐具,并备有快餐桌椅、电视音响、中央空调等设备,就餐方便、舒适。其中清真食堂专门为伊斯兰民族师生提供餐饮服务;新乐群食堂宽敞明亮,为同学们提供了更加舒适的就餐环境。中心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宗旨,将同学们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让大家吃的满意、吃的放心。

  2010年在部分省份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

  根据国家有关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精神,为吸引优秀学生读师范,鼓励优秀青年当教师,北师大2010年在部分省份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

  1. 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招生体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2. 招生计划

  2010年北师大采取直接招生与入学后选拔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享受免费教育师范生。

  按师范专业直接招生。为重点助推西部基础教育崛起,2010年北师大在部分省份,主要在西部和中部省份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其它省份只招收非师范生。具体见《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招生来源计划表》。

  入学后选拔。为鼓励有志青年读师范做教师,同时为非师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在新生入学二年内,非师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提出转入免费教育师范生申请,学校根据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规模,择优确定申请进入师范专业的免费教育师范生。

  3. 招生程序

  填报志愿。在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中填报北京师范大学师范生招生专业(师范专业)。填报志愿时间及要求,按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高考录取。参照《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中录取原则部分的相关条款执行,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签订协议。被我校师范专业直接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须同时持本人或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一式四份)及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非师范专业学生在入学后,经自愿申请,择优选拔转入师范专业的,由本人或本人及其监护人在《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上签字后,协议即生效。

  4. 享受待遇

  在校四年学习期间,享受免费教育(即免缴学费、住宿费,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400元)。

  享受免费教育的师范生,同时可享受学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5. 履约方式

  免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十年。到城市学校工作的,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两年。

  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010年部分专业招收国防生

  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的决定》精神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政治部依托北京师范大学培养干部协议书》的有关约定,为了满足军队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北京师范大学自2006年起,在总后勤部政治部驻北师大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选培办)协助下,从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为其定向招收、培养后备干部(以下简称国防生)。国防生本科学制为四年,入学后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后到部队工作。

  1. 报考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热爱军队,志愿到军队工作,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外语语种为英语。

  考生必须经军检、政审、面试合格后方能录取,体检标准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2. 招生计划

  2010年,北师大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政治部机关和部队院校定向招收50人,其中:会计学专业15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人,管理科学专业15人。